2023年公積金繳存基數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50號令)《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閩人社文〔2021〕148號)文件規定,現將我市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住房公積金繳存工資基數調整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政策規定
(一)職工月工資基數為本人上年度(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的月平均工資,基數核定后的一個繳存年度內(本次時間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保持不變,一年一調。
(二)工資總額構成應按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國家統計局第1號令)規定的口徑計算。工資總額組成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工資性津貼和獎金、補貼等。非本單位發放的獎金、績效、補貼等不計入工資總額。
(三)各單位不得以職工退休、調動、離職、死亡為由,為其補繳封存后未平攤入繳存基數的獎金、津貼、績效等。
(四)繳存單位應及時為退休職工辦理公積金賬戶封存手續,不得為已達到退休年齡并領取養老金的職工辦理新增開戶。
二、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標準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高不得超過12%,繳存比例下限為5%。同一繳存單位的單位繳存比例與職工繳存比例應保持一致,且只能有一個繳存比例。
(二)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基數標準: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龍巖市所有單位及其職工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基數為24538元(2022年龍巖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98151元×3倍÷12個月≈24538元,以四舍五入計算)。最高繳存比例為12%,最高月繳存額=最高月繳存工資基數24538元×最高繳存比例12%≈2945元,單位和個人月繳存額合計不得超過5890元。
(三)住房公積金最低月繳存基數標準,根據《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閩人社文〔2021〕148號)執行,最低繳存比例為5%,市本級、新羅區單位和個人月繳存額合計原則上不低于196元(具體計算方法為:最低月繳存額=最低月繳存工資基數1960元×龍巖市最低繳存比例5%≈98元,單位和個人合計196元)。漳平市、永定區、上杭縣單位和個人月繳存額合計原則上不低于182元(具體計算方法為:最低月繳存額=最低月繳存工資基數1810元×龍巖市最低繳存比例5%≈91元,單位和個人合計182元)。武平縣、長汀縣、連城縣單位和個人月繳存額合計原則上不低于166元(具體計算方法為:最低月繳存額=最低月繳存工資基數1660元×龍巖市最低繳存比例5%≈83元,單位和個人合計166元)。
(四)月繳存額的統一計算方法:月工資基數乘以繳存比例,計算結果先四舍五入,保留整數,再乘以2。如某職工月工資基數為2572元,繳交比例為單位及個人各12%,月繳存額應為618元(2572×12%=308.64≈309元,309×2=618元)。
三、辦理流程及申報材料
(一)網廳調整基數辦理流程
已在我中心辦理過網廳授權委托事項的繳存單位,在2023年7月10日前登錄福建省住房公積金網上辦事大廳(推薦使用谷歌瀏覽器,網址:https://ly.fjszgjj.com/wsyyt),選擇“申報業務”中的“單位年度基數調整”模塊進行基數調整,無需提供紙質材料。具體操作指導可在操作界面中下載《福建省住房公積金網上辦事大廳單位年度基數調整(操作說明)》。
未在我中心辦理過網廳授權委托事項的繳存單位,應先到公積金繳存承辦銀行網點確認信息,辦理委托事宜。
(二)窗口調整基數辦理流程
繳存單位填寫《年度基數核定總表》(表格一式兩份,受托銀行、繳存單位各留存一份,加蓋單位公章)、《單位年度基數調整系統批量導入模板》(模板提供電子表即可),在2023年7月10日前直接到公積金繳存受托銀行辦理基數調整。
(三)注意事項
1.個別單位確因特殊情況未能在限定時間前及時完成本年度基數調整的,可在2023年8月31日前補調。7月至調整月份前的新舊繳存差額可以做一次性補繳。
2.單位只可在網廳辦理一次繳存基數核定。如因單位經辦人員失誤,導致職工工資基數出現錯誤或者順序顛倒,需要個別重新調整的,需攜帶單位情況說明(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公章)、正確的《單位年度基數調整系統批量導入模板》(電子表)到中心窗口重新申請基數核定。
龍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25日
公積金繳存基數
一、2022年我市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政策規定
(一)職工月工資基數為本人上年度(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的月平均工資,基數核定后的一個繳存年度內(本次時間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保持不變,一年一調。
(二)工資總額構成應按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國家統計局第1號令)規定的口徑計算。工資總額組成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工資性津貼和獎金、補貼等。
(三)各單位不得以職工退休、調動、離職、死亡為由,為其補繳封存后未平攤入繳存基數的獎金、津貼、績效等。
(四)繳存單位應及時為退休職工辦理公積金賬戶封存手續,不得為已達到退休年齡并領取養老金的職工辦理新增開戶。
二、2022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標準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高不得超過12%,繳存比例下限為5%。同一繳存單位的單位繳存比例與職工繳存比例應保持一致,且只能有一個繳存比例。
(二)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基數標準: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龍巖市所有單位及其職工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基數為22864元(2021年龍巖市就業人員平均工資91454元×3倍÷12個月≈22864元,以四舍五入計算),最高繳存比例為12%,最高月繳存額=最高月繳存工資基數22864元×最高繳存比例12%≈2744元,單位和個人月繳存額合計不得超過5488元。
(三)住房公積金最低月繳存基數標準,根據《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閩人社文〔2021〕148號)執行,最低繳存比例為5%,市本級、新羅區單位和個人月繳存額合計原則上不低于196元(具體計算方法為:最低月繳存額=最低月繳存工資基數1960元×龍巖市最低繳存比例5%≈98元,單位和個人合計196元)。漳平市、永定區、上杭縣單位和個人月繳存額合計原則上不低于182元(具體計算方法為:最低月繳存額=最低月繳存工資基數1810元×龍巖市最低繳存比例5%≈91元,單位和個人合計182元)。武平縣、長汀縣、連城縣單位和個人月繳存額合計原則上不低于166元(具體計算方法為:最低月繳存額=最低月繳存工資基數1660元×龍巖市最低繳存比例5%≈83元,單位和個人合計166元)。
(四)月繳存額的統一計算方法:月工資基數乘以繳存比例,計算結果先四舍五入,保留整數,再乘以2。如某職工月工資基數為2572元,繳交比例為單位及個人各12%,月繳存額應為618元(2572元×12%=308.64≈309元,309×2=618元)。
二、辦理流程及申報材料
(一)網廳調整基數辦理流程
已在我中心辦理過網廳授權委托事項的繳存單位,在2022年7月10日前登錄福建省住房公積金網上辦事大廳(推薦使用谷歌瀏覽器,網址:https://ly.fjszgjj.com/wsyyt),選擇“申報業務”中的“單位年度基數調整”模塊進行基數調整,無需提供紙質材料。具體操作指導可在操作界面中下載《福建省住房公積金網上辦事大廳單位年度基數調整(操作說明)》。
未在我中心辦理過網廳授權委托事項的繳存單位,應先到公積金繳存承辦銀行網點確認信息,辦理委托事宜。
(二)窗口調整基數辦理流程
繳存單位填寫《年度基數核定總表》(表格一式兩份,受托銀行、繳存單位各留存一份,加蓋單位公章)、《單位年度基數調整系統批量導入模板》(模板提供電子表即可),在2022年7月10日前直接到公積金繳存受托銀行辦理基數調整。
(三)注意事項
1.個別單位確因特殊情況未能在限定時間前及時完成本年度基數調整的,可在2022年8月31日前補調。7月至調整月份前的新舊繳存差額可以做一次性補繳。
2.單位只可在網廳辦理一次繳存基數核定。如因單位經辦人員失誤,導致職工工資基數出現錯誤或者順序顛倒,需要個別重新調整的,需攜帶單位情況說明、正確的《單位年度基數調整系統批量導入模板》(電子表)到中心窗口重新申請基數核定。
特此通知。
年度基數核定總表
單位全稱(蓋章) |
單位賬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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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單位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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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辦人 |
經辦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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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地址及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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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職工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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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繳存基數 |
調整前 |
調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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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